参保人金某某转卖药品诈骗医保基金案
案件简述2025年11月,平阳县医保局执法人员发现,参保人金某某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肾病患者身份,通过隐瞒真实用药量、最大限量配药、缩短配药周期等方式,持医保卡在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超量购买“他克莫司胶囊”“复方α-酮酸片”,并将多配药品低价转卖非法获利,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万元。处理情况金某某的行为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平阳县医保局于2025年11月移送平阳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6年6月,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决金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案件启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部分参保人存在认知误区,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牟利,殊不知,倒卖医保药品的“收益”是暂时的、有限的,而法律后果是确定的、长期的。参保人要摒弃“不拿白不拿”的贪念,更要避免“查不到我”的投机心理,严格依规就医购药,严禁参与药品倒卖、医保套现等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