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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和长护险的故事”宣传作品的通知

2026/06/10 1.4w 阅读 48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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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和长护险的故事”宣传作品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国家医保局 作者:国家医保局 字号:[ ]



202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国统一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以下简称“长护险”)。为增进公众对长护险政策的了解,生动讲述制度推进中的惠民暖心故事、传递民生保障温度,现启动“我和长护险的故事”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及内容

以“我和长护险的故事”为主题,征集真实鲜活的亲历、见证故事,记录长护险制度发展,讲述我市长护险制度在守护民生、促进产业、解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暖心成效。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所有关心、支持长护险制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及家属,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服务机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评估人员,长期照护师等护理服务人员,研究人员,政策制定人员等。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截止。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包括文稿和视频两类。

文稿:体裁不限,题目自拟,以记叙文、纪实、随笔为佳,字数控制在1500至3000字。可随文提交摄影配图,单张图片不低于2M,图片请以附件形式提交并同步配发图片说明。建议结合具体事例、实物(如待遇享受凭证、护理实景、护理记录等)等讲述故事。

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格式以MP4为主,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可适配微信视频号、抖音等平台,画面清晰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

(二)内容合规:应征作品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不得进行商业广告植入,不得出现特定企业的具体名称、标识等信息。为保护个人隐私,作品中如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可使用化名。

(三)作品原创:投稿作者须保证报送作品系原创,完整合法享有作品全部知识产权,作品不存在版权纠纷、侵权等任何法律瑕疵,且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之前未在任何平台公开发表过。若因作品存在法律瑕疵引发第三方投诉、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投稿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主题鲜明:作品须紧扣“我和长护险的故事”宣传主题,立意清晰,富有感染力,能够准确、生动地讲述政策、彰显政策温情。



五、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于2026年8月15日前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wzylbzj@163.com。邮件主题为“温州市+我和长护险的故事征集+单位或个人姓名”。

提交文稿类作品的需报送文章、配图、文稿类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1)扫描件、报送文稿类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2)扫描件。

提交视频类作品的需报送视频成品文件、拍摄剪辑源文件、视频类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3)扫描件、报送视频类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4)扫描件。



六、宣传推广

本次征集活动由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评审。优秀作品将在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分类分批署名发布。

特别说明:经温州市医疗保障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至国家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等全国性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如被上级单位选用,将另行通知作者。



七、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由温州市医疗保障局主办。投稿即视为授权主办单位在合理范围内对入选作品进行编辑修改、公开发表、宣传推广、转载授权等合规使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所有。



附件:

1.文稿类作品报名表.pdf

2.报送文稿类作品授权书.pdf

3.视频类作品报名表.pdf

4.报送视频类作品授权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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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