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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参保人千万不能做,否则……

2026/09/03 3.8k 阅读 27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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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行为,参保人千万不能做,否则……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中国医疗保险 字号:[ ]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

肯定有很多灵机一动的时候

放在平时

可以随手解决一些小麻烦

赚点小钱钱

但是有些行为在医保这里

可能就踩到欺诈骗保的红线了

比如:

既然我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更高,直接给爸妈和亲朋好友使用岂不妙哉!能省好多钱哦!

那我去医院买药的时候,喊医生多开几盒,出门转手就卖了,当中间商赚个差价,好安逸嘛!

不是……

等等!这对吗?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看似“占便宜”的小举动,其实已经踩了欺诈骗保的红线。已正式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参保人欺诈骗保的行为作出了更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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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不可以

《实施细则》规定:凭借其他参保人员从定点医药机构开具的医药服务单据、处方就医购药,实际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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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不可以

《实施细则》规定:故意隐瞒医药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第三方负担的事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并获得支付,经催告后仍不返还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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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不可以

《实施细则》规定: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期间,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的合理数量、范围,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并转卖,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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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不可以

《实施细则》规定:长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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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不可以

《实施细则》规定:将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长期交由他人使用,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的,可以认定存在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

还有其他骗保行为

也绝不姑息

属于主观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将面临责令退回骗取基金、

暂停医保结算、罚款等处罚

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大家千万别因“小便宜”吃大亏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本地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