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温州文旅资源,充分展现温州“东亚文化之都”独特魅力,助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我市将举办“温州大视听・文旅影视短剧大荟”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为丰富活动展映内容,提升活动影响力,现面向全市统计和征集2024—2025年以来在温或来温拍摄制作的相关网络剧(包括微短剧、短剧、连续剧等)、影视(包括网络电影、院线电影和电视连续剧等)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优质的网络剧和影视作品,系统呈现温州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非遗传承、民俗风情及现代城市发展活力,打造温州文旅宣传新名片。征集作品将择优纳入“温州大视听・文旅影视短剧大荟”展映环节,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温州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02
征集范围
1.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推荐的本土题材网络剧和影视创作拍摄的作品;
2.影视剧制作机构和单位在温拍摄制作的网络剧和影视作品;
3.广大影视剧创作者(含个人)拍摄的聚焦温州文旅元素的原创视听作品。
03
作品要求
内容导向:紧扣“温州元素”和正能量视听作品为核心,讲述人民群众的身边人、身边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内容。
题材范围:不限。
作品规格:
网络剧:单集时长小于45分钟,总集数按行业规定和要求,高清格式(1920×1080及以上),提供完整剧集或核心片段;
影视剧:时长不少于60分钟,高清格式(1920×1080及以上),提供完整影片或精华片花。
原创要求:作品须为原创,无版权纠纷,作者或报送单位拥有完整著作权;若涉及他人肖像、音乐等素材,需已获得合法授权。
04
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温州市网络视听影视剧作品征集申报表》(见附件1:温州市网络视听影视剧作品征集申报表.docx,需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个人报送需签字确认);
作品电子版(存储于U盘或通过网盘链接提交,命名格式为“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个人-作品类型”);
作品简介(300字以内,含作品主题、核心文旅元素、创作思路等);
主创团队信息(姓名、联系方式、创作经历等);
版权承诺书(见附件2:版权承诺书.docx,需签字/盖章确认)。
2.报送方式:
电子材料:作品电子版、简介、主创信息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0816052@qq.com),邮件主题同作品命名格式。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日(以邮戳及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05
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留存底稿。
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展映、宣传、推广等非商业性使用权,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各县(市、区)文广旅体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工作,做好组织发动和推荐筛选,确保作品质量和数量;鼓励联合本地影视机构、院校开展定向创作。
联系人:徐志方,联系电话:18858812351;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来源:广电科技宣传处
▏编辑:瑶瑜
▏一审:晶晶
▏二审:叶凡
▏三审:陈海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