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温州市本级国有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20/08/26 1.9w 阅读 428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浙财债〔2019〕1号)等文件精神,以下国有公司均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温州市本级国有公司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8 月26日

附件

温州市本级国有公司名单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桃花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