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下发的《浙江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初步推荐方案》文件精神,经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荐,并经省级表彰奖励主管部门、省民宗委联合初审同意,现将温州市推荐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模范集体名单
1.鹿城区南郊街道
2.龙湾区永中街道宁城社区
3.泰顺县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4.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模范个人名单
1.兰绯绯,女,畲族,中共党员,文成县西坑畲族镇人民政府
2.刘力丹,女,畲族,中共党员,温州市少年宫
3.杨晓影,女,汉族,中共党员,温州中学(新疆部)
4.杜潘祚,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州市财政局
5.金国平,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温香美,女,汉族,农工民主党,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蔡一爽,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支持处
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都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下午5点。
联系及监督电话:
0577-88225068(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民族处)。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