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温州市第一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和第七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达标公示

2020/02/29 3.6k 阅读 434 点赞

根据省、市有关“无违建”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要求,经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初审、市验收考核等程序,拟认定洞头区北岙街道等23个乡镇(街道)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鹿城区藤桥镇等16个乡镇(街道)达到“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8967963,邮箱:wzsgycb@163.com。

温州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温州市第一批“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洞头区:北岙街道、大门镇、东屏街道、元觉街道、霓屿街道、鹿西乡

瑞安市:曹村镇、芳庄乡、北麂乡

永嘉县:溪下乡

文成县:周山畲族乡、公阳乡

平阳县:山门镇、顺溪镇、南雁镇、凤卧镇、怀溪镇、闹村乡、青街畲族乡

泰顺县:罗阳镇、南浦溪镇、大安乡、柳峰乡

温州市第七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鹿城区:藤桥镇

瓯海区:娄桥街道、仙岩街道

乐清市:柳市镇、北白象镇、大荆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

瑞安市:东山街道

永嘉县:东城街道、岩头镇、沙头镇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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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