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发改产业〔2018〕60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资料车辆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9日,共7天。
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信息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属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公示受理部门:
温州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联系电话:88968133 传真:88968133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518室
附件:
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资料.rar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