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文件要求,由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市辖区出场货运量3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确定将温州华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见附件)列入全市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将1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
浙江省超限治理货运源头单位政府公布名单汇总表(温州市区).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7日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文件要求,由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市辖区出场货运量3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确定将温州华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见附件)列入全市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将1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
浙江省超限治理货运源头单位政府公布名单汇总表(温州市区).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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