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温州市超限治理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2018/12/16 4.1k 阅读 393 点赞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文件要求,由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市辖区出场货运量3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排查,确定将温州华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见附件)列入全市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将1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附件:浙江省超限治理货运源头单位政府公布名单汇总表(温州市区).doc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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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