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利用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放防灾警报信号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定于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组织全市防灾警报试鸣,其中,10:00~10:03鸣放防灾警报,10:10~10:14鸣放防灾解除警报;定于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