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工作,根据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腾笼换鸟”有关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浙转升办〔2017〕14号)《关于下达2017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浙转升办〔2017〕15号)精神和《温州市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温淘汰〔2016〕2号)的要求,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淘汰办)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淘汰情况进行了汇总和审核。现将2017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公示如下: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温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公示
2017/06/15 1.5w 阅读 37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