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6年度省级“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推荐公示

2017/02/23 4.6k 阅读 339 点赞

根据浙江省“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经逐级评选,拟推荐鹿城区委农办等11家单位为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先进集体、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黄飞达等10位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先进个人,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月24日——3月2日。

对推荐单位和个人有任何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与市治水办联系反馈。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577-88233577。

附:拟推荐为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象汇总表

温州市治水办

2017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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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