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的公告

2017/01/02 1.6w 阅读 94 点赞

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立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常委会决策相结合的立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地方立法专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人数

立法专家选聘对象为从事法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语言文字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首批选聘专家30人左右,组建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二)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三)在法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语言文字等领域理论基础扎实、实际工作能力突出,专业影响力较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从事本领域实际工作十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履职时间。

三、工作职责

地方立法专家主要职责是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专家应邀参加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论证;有关地方立法草案文本的调研、起草、审议、修改、论证;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等立法工作。

四、报名方式

实行本人自愿申报和各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有关机关、组织、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均可参与推荐。相关申报表请至“温州人大网”(www.wzrd.gov.cn)下载。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6日。报名联系电话:88961070、88961065。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