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16]34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市区严管示范路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放或临时停车。
二、在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乱”专项行动城区104条重点管理路段中,确定涉及省级治堵重点道路、严管区域及BRT沿线的23条道路为严管示范路。具体路段为:雪山路、人民西路、人民中路、人民东路、信河街、锦绣路、飞霞南路、车站大道、新城大道、机场大道(汤家桥路至钱江路)、温瑞大道(温州大道至瓯海大道)、江湾路(过境路至鞋都大道)、鞋都大道(BRT沿线路段)、望江西路(BRT沿线路段)、百里西路、百里东路、江滨西路、广场路、府前街(人民路至广场路)、市府路、府西路、府东路、大南路。
三、在严管示范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依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四、本通告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