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36号)等精神,为有效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推动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下称“PPP”)项目科学、规范、高效运作,市财政局根据我市项目需求和工作实际,拟建立PPP咨询服务机构库。经向社会公开征集并筛选,40家咨询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入选我市2016-2017年度PPP咨询服务机构库。
各县(市、区)财政局、项目实施机构可根据PPP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咨询服务机构,为拟实施的PPP项目提供评估、方案设计、合作方招标、合同制定与谈判等专业服务,保障我市PPP项目严格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各单位在选择咨询服务机构时应履行必要的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入选机构。
市财政局将对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估机构服务质量并定期更新机构库名单。对提供优质服务的咨询服务机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收到项目实施机构投诉较多的咨询服务机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机构将不再列入机构库。各地在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财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蔡耀正,联系电话:0577-8852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