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PPP项目规范高效运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36 号)等文件精神,温州市财政局拟建立PPP咨询机构库,为PPP项目实施主体选择专业咨询机构提供参考。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在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方案设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或管理咨询等业务能力,近三年在相关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成功经验;
(三)有相关法律、技术、金融、财务、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温州鹿城区绣山路299号1237室,邮编:325000。联系人:蔡耀正;电话:0577-88523751。
(三)报名材料应包括本机构基本情况(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咨询服务和业务团队的相关资质证明、获奖荣誉等内容,并着重介绍PPP相关业绩及案例。
(四)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纸质材料应加盖机构公章,一份电子材料用优盘邮寄。我局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必要时可在我局或政府相关网站公开或提交给有咨询需求的相关机构。
附件:咨询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温州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