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温州港口航运物流发展,提高温州港在区域航运市场的竞争力,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国家重要枢纽港建设促进现代港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2〕8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港产城联动发展专题会议(纪要〔2014〕36号)等精神,特制定《温州市现代港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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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