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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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建华、邵嘉斌追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2023/03/19 4.8k 阅读 51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陈建华,男,汉族,1974年6月27日出生,永嘉县森林消防队员;邵嘉斌,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永嘉县森林消防队员。

2022年10月10日下午,永嘉县黄田街道联丰村发生一起山林火灾。消防、应急、公安、森林等救火队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扑救工作。陈建华、邵嘉斌接到命令后,立即携带装备跟随森林消防队赶赴火场。在扑救过程中,陈建华、邵嘉斌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冲进火海开展灭火。在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下,山火于当晚19时许被扑灭,但陈建华、邵嘉斌却不幸被大火吞噬,献出了宝贵生命。

陈建华、邵嘉斌为保护国家财产,奋不顾身,英勇牺牲,其崇高品质值得全社会尊重和颂扬。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分别给予陈建华、邵嘉斌追记个人二等功1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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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