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将温州面粉厂旧址筒仓等10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附件:
温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将温州面粉厂旧址筒仓等10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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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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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