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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五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的通知

2018/05/31 6.7k 阅读 10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浙改拆〔2017〕5号)和《温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温改拆〔2017〕1号)有关规定,经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及公示,市政府决定命名鹿城区广化街道等36个乡镇(街道)为温州市第五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

各地要学习创建工作先进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创新工作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

附件:温州市第五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第五批“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鹿城区:广化街道、南郊街道、双屿街道

龙湾区:永中街道、状元街道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茶山街道、三垟街道

乐清市:石帆街道、天成街道、清江镇、仙溪镇、南塘镇、岭底乡、龙西乡

瑞安市: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马屿镇、曹村镇

永嘉县:碧莲镇、枫林镇、金溪镇、茗岙乡

文成县:双桂乡

平阳县:昆阳镇、鳌江镇、萧江镇、万全镇、海西镇

泰顺县:罗阳镇、南浦溪镇

苍南县:金乡镇、藻溪镇、赤溪镇、炎亭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