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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8/05/10 1.5w 阅读 5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3〕50号)和《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温法建领办〔2017〕75号)要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对11个县(市、区)政府和39个市级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胜县(市、区)

乐清市政府、永嘉县政府、龙湾区政府、洞头区政府、鹿城区政府。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胜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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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