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温州市巨露鞋业有限公司等49家(处)单位(场所)作为2018年度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场所),现予公布。
属地政府及各督办单位要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对挂牌单位(场所)进行公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附件:1.
2018年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名单.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