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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林华等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2018/01/01 1.6w 阅读 23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聘请林华等11人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林    华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

陈柳裕  浙江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李占荣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郑春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宗正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

毛毅坚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周   光   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高级律师

叶连友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

冯蒋华  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

杨康乐  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级律师

张   雅  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主任

市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工作,聘期3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