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第六批市级全程代办项目及代办责任分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温州市投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服务管理办法》(温委发〔2012〕127号)规定和有关要求,认真抓好代办任务落实,切实提高服务效能,确保代办项目顺利推进,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审管办(联系人:何晖扬,电话:88926201,电子邮箱:591002209@qq.com)报送代办进度情况。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落实首席协办员制度,对项目审批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及时反馈,促使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