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6/01/10 1.4w 阅读 8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法制办对2014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477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废止的135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2016年2月8日起,除上述保留的,以及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4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其他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