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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2015/07/12 6.8k 阅读 9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2015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2015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五一〇产业培育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14〕48号)精神,全面推进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特制订2015年度实施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五一〇产业培育提升工程”,2015年十大新兴产业增加值总体增长10%以上。各产业均力争新引进(或新建设)1个2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

  ——网络经济产业:全市实现网络零售额990亿元,同比增长50%;居民网络消费额570亿元,同比增长30%。

  ——旅游休闲产业: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780亿元,同比增长14.5%左右。

  ——现代物流产业:全市实现物流业增加值380亿元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我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16.8%左右。

  ——激光与光电产业:全年实现激光与光电产业总产值380亿元,增长10%。

  ——临港石化产业:全年实现临港石化产业总产值31亿元。

  ——轨道交通产业: 全年实现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额同比增长15% 。

  ——通用航空产业:全年实现通航产业投资10亿元。

  ——新材料产业:全年实现新材料产业总产值2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以上。

  ——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40亿元左右,比上年增长18.5%。

  ——生命健康产业:全年实现健康服务业业务收入205亿元(不含养老服务),相关制造业和农业总产值105亿元,合计310亿元,增长7%。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项目带动。

  1.深入谋划产业项目。各地要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十大新兴产业为主体,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产业门类重点突破,对可选择的产业进行落地评估,并分解落实到可承接平台。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按照“补链”“强链”的要求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市场前景好、对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重点突出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加强十大新兴产业招商机制建设,掌握行业内龙头企业,主动上门招商。

  3.加快建设重大项目。积极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大、好、高”项目无障碍落地。进一步梳理完善重大项目库,掌握动态情况,每个产业突出推进10个左右重点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

  (二)强化平台建设。

  1.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加大对十大新兴产业重点布局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使项目具备完备的落地条件,增强集聚区对产业的承载能力。积极推进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及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的整合优化提升。

  2.推进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十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创新载体(基地、试点)建设,扶持一批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积极对接行业内顶尖名校大所,并加强与本地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牵头,打造一批产业技术联盟。

  (三)强化企业培育。

  1.服务重点企业。不断完善重点企业梯队培育机制,扶持和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品牌响亮、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其产业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向营销、品牌及研发设计等产业链高端拓展。建立与本地重点企业联系机制,健全重点企业资料库,充分摸清企业的发展情况,主动上门对接,了解投资意向和需扶持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有关行业协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和集体商标,努力打造区域经济“金名片”。质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培育和发展一批与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的知名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推进十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工作的指导,建立市与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的联动机制;不定时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例会,交流情况,协调问题,重大问题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成立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办公室等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并明确机构(专项工作组)、专人对接各新兴产业相关工作(完成时间:7月底前)。

  (二)加强政策引领。

  强化用地、资金、人才保障。各地、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市有关单位要整合和利用好现有的用地、财税、人才、科技等扶持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切实抓好政策的引导和落实,解决好相关政策的配套、操作和协作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并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建立健全产业统计制度。由市统计局牵头,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积极配合,抓紧建立十大新兴产业统计体系,明确各新兴产业统计口径,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统计部门要确定十大新兴产业2013年基数,并做好各产业增加值测算工作。

  2.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专项行动工作组于每月5日前向市新兴产业办报送“2015年十大新兴产业实施情况一览表”及“2015年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等月度工作情况,并抄告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要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市新兴产业办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及时通报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动态。

  3.健全考核制度。在2014年的基础上,制订完善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由市考绩办、市新兴产业办组织各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对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进行考核。

  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要根据各新兴产业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扶持政策,制定新兴产业培育发展2015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并于2015年7月底前报市新兴产业办公室。各县(市、区)和市级功能区在确定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办公室等相应机构后,还要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及填表人的联系方式,于7月15日前报市新兴产业办公室(联系人:万秀芝,电话:88967969,传真:88961230),并抄送相应的专项行动工作组。

  附件:1.2015年温州市推进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15年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3.2015年十大新兴产业实施进度情况一览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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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