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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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2015/06/08 1.6w 阅读 35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温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徐立毅

  副主任:王祖焕、郑朝阳

  成员: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城投集团、市名城集团,鹿城、龙湾、瓯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