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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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四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15/04/27 1.1w 阅读 18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72号)有关规定,由第三届温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商有关部门提名,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核同意(国法秘协函〔2015〕263号),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温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作荣

  常务副主任:章剑青

  副主任:赵秀乐、张红戈、周光

  委员:叶新明、朱进龙、朱定钧、杨康乐、邹跃新、陈高鲁、林伟民、赵文冕、程建春、蒋理江、潘军(按姓氏笔画为序)

  秘书长:林伟民(兼)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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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