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的通知

2015/02/05 1.0w 阅读 53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温政令〔2011〕122号)规定,经市第十七届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嘉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嘉和图形”等77枚商标为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名单附后),浙江绿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绿森数码”等118枚商标确认延续为第十七届温州市知名商标(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希望获得温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商标意识,维护企业信誉,严把商品质量关,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组织、有计划的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工作,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扶持,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面大、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为打造时尚之都,助力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作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温部队,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