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2022/07/13 1.7w 阅读 34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3号)及有关评价办法,经过申报、评审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洞头区东屏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名单附后)为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希望示范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拉高标杆、查漏补缺、争创一流,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乡村公路建设,为助力温州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

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洞头区:东屏街道

永嘉县:茗岙乡、沙头镇

文成县:玉壶镇、周壤镇

平阳县:南雁镇、山门镇

泰顺县:南浦溪镇、大安乡

苍南县:马站镇、桥墩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