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22/06/29 1.4w 阅读 16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我市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将238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2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继续有效的文件中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负责实施。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3.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4.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