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修订部分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

2022/01/29 2.5k 阅读 194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产业政策规范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现行有效的部分市级产业政策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6个文件的16项条款,予以废止(附件1)。

2.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11个文件的26项条款,予以修订(附件2)。

3.本次修订涉及废止类和修改类产业政策条款,其中废止类条款从2021年11月1日起予以废止。修改类条款中第(16) (17)(20)(21)条适用对象为截至2021年10月31日的奖补对象;其余条款适用对象范围与原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具体以附件2为准。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承担。修订后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附件:1.温州市市级产业政策废止目录.pdf

2.温州市市级产业政策修改目录.pdf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