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珊溪水利枢纽水源地人口统筹集聚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2012〕1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珊溪水源保护工作的补充意见》(温委发〔2013〕28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珊溪库区转产转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源保护和生态发展为导向,采取多措并举的综合性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群众转产转业的扶持力度,使其走上长久稳定的生产就业之路。同时支持建设导向性、示范性生态产业项目,以典型引路,逐步推进库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将库区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带动广大群众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基本完成扶持对象的转产转业任务,多数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就业可靠稳定,收入普遍增加;同时,建成一批导向性、示范性项目,形成长期稳定增长的生态产业机制。
三、扶持对象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珊溪水源保护的主要任务,转产转业扶持的重点对象首先是终止养殖的养殖户,其次是其他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低收入农户、水库建设后靠移民户。属地政府应通过调查排摸建立重点扶持对象档案库,根据其转产转业的愿望要求和能力条件,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分期因人而异给予帮助扶持。
四、扶持原则
坚持就地转产和外出创业(就业)相结合,尤其是要鼓励外出创业;坚持帮大和扶小相结合,尤其是要帮助小户转产创业;坚持转产转业和困难救助相结合,妥善解决无劳动能力的困难养殖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坚持重点突出和以点带面相结合,鼓励和扶持导向性、示范性项目建设。
五、坚持项目扶持
转产转业资金扶持要以项目实施为条件,不得直接发放现金扶持。根据水源保护阶段性、重点性任务,参照特扶资金管理办法,由库区政府组织编制年度转产转业项目扶持计划并负责申报工作,经市里组织审核后下达实施。市县二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原则,加大转产转业项目扶持力度,放宽注册门槛,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积极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提升审批效能。
六、加强污染防控
一级水源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水源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保护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转产转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审批均要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强化环保验收,加强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环保监督与检查。
七、加大资金扶持
除了珊溪水源保护资金切块使用的转产转业专项扶持资金外,库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各部门设立的专项发展资金、上级专项扶持补助资金(包括特扶资金)等均应优先和倾斜用于转产转业的扶持;同时,尽量降低已有扶持政策的享受条件和门槛,套高补助标准,争取尽量多的上级项目资金落户库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潜力,多措并举,通过简化审批、用地支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分类帮扶等方式,切实落实各项转产转业扶持政策。
八、强化税费支持
转产转业项目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管理费、各项规费等减免优惠;按照税费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免土地使用税应征税额、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等;营业税、增值税及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可适当给予返还奖励。
九、强化用地支持
库区政府在制定年度用地计划时,要适当提高库区转产转业项目和示范性项目的用地比例。支持农户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转产转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用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落实“城乡挂钩、指标周转”政策,确保拆旧地块复垦和建新地块利用,保障转产转业项目建设用地。在保证农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农民在自己承包的果园、水面、林地开发转产转业项目,利用自己的民居、庭院等开展经营。
十、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创新产品,拓宽转产转业企业融资渠道,符合产业导向的,应鼓励和加大信贷支持,不符合产业导向的,应压缩并逐步退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杠杆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联合创建转产转业专项基金。研究制定转产转业项目政府贴息贷款办法。现有的农业专项信贷基金等要把库区转产转业项目作为重点金融支持对象。
十一、强化分类措施
加大农用地与森林资源的规模流转,培育扶持对象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库区优势特色农业生态产业,提升库区传统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品质;扶持发展农产品生态加工业,做大做强农业品牌。鼓励扶持对象发展无污染来料加工业,支持建设规模化来料加工园区、来料加工一条街,大力培养来料加工经纪人,鼓励来料加工企业吸纳扶持对象就业。鼓励扶持对象以个体经营户就地或转出发展服务业及其他行业,帮助中青年参加各类职能技术培训取得从业证书,到域外城市创业就业。支持示范性生态产业,适度发展特色文化和休闲运动产业、生态旅游产业、现代生态农庄产业等,以形成生态产业链,带动转产转业项目发展,盘活农民土地、林地等财产的利用价值,吸纳扶持对象及其他富余劳动力就业。对于患有疾病、无劳动能力、因终止畜禽养殖生活陷入困难群众,应解决好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
库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珊溪库区转产转业扶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转产转业具体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从项目规划、审批、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帮扶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级各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行业服务职能,挖掘和用足各项政策措施,争取尽量多的上级项目和资金落户库区,指导和帮助库区政府和对口部门实施技术培训帮扶、人才科技帮扶、信息对接帮扶、挂钩对口帮扶、爱心活动帮扶、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帮扶和新闻宣传帮扶。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5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