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3-00141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年,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聚焦“1561”工作思路,将医保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的法治保障贡献了医保力量。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出台“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大落实”方案,采取党组会常态化“会前一刻钟”班子成员轮流领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累计开展学习30余次、研讨交流9次、各类宣讲80余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基层宣讲32次。二是对标对表抓落实。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事情亲自协调,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促进医保纾困、医保基金信用监管、医保服务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8次批示肯定。三是夯基固本强堡垒。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三重一大”等各项规定和党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各项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开展法治培训工作,认真完成普法和执法考试,全局干部积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形成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导向,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更完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清理各地差异化政策124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起,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提请市政府印发《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障办法》《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2022年扩面提质实施方案》等文件,让全民医保更加公平统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法动态调整,自觉接受监督。聘请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局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二是行政应诉制度更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完善出庭应诉配套机制,突出统筹协调与高点站位相结合,注重完善制度与狠抓落实相协调,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提高行政应诉质效,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2022年共参加行政应诉案件2起,全部维持原判,胜诉率100%。三是欺诈骗保打击更有力。在对2021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专项分析基础上,通过配合省级飞行检查、组织市域飞行检查、开展重点医疗机构专班驻点检查、创新交通骗保专项检查、加强部门协同等举措,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40家,其中暂停医保31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2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23人,共追回医保基金超8500万元。医警“四联四网”创新开展交通事故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刘书记批示肯定,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就涉嫌诈骗犯罪重要线索核查工作专项发文表扬(我市是全省唯一受表扬单位)。
(三)坚持以改革攻坚为路径,法治政府建设激发新活力。一是数改项目不断增加。10个项目入选全省医保系统“一地创新 全省推广”项目库,数量全省最多。温州“医保信用数字监管”应用在全国推广,入选省2022年度信用数改应用场景十大示范案例,获改革突破奖铜奖,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智慧医保”以全省最快完成停机切换,提前10天正式上线,得到张振丰市长批示肯定。二是“三医联动”不断推进。持续开展和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切断医药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灰色利益链,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医药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2022年累计下调检查检验类等项目价格1776项。落地使用308种集采药品和16类医用耗材,年减轻群众负担6亿元。三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线上,95%以上事项实现掌上办。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全国第一,累计帮助超4000万人次不带卡线上直接结算。线下,下沉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全省最多镇上办20项、村里办12项、银行办10项,创成省级医保示范点2个全省最多,相关做法被新华社专题刊登,温州案例荣获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典型案例一等奖(全国仅8个)。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率98.5%,远超省定35%要求。
今年以来,医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从理论学习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和医保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还需不断提升;二是从依法行政看,依法履职意识不够坚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工作有待提高;三是从改革建设看,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如何不断深化医保改革,用好用活数字监管提出新的挑战;四是从医保队伍看,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执法力量和能力不足,推进基金长效监管、日常监管存在难度。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2023年,全市医保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两个先行”奋斗目标,按照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两会等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部署和要求,提出“五个提升”目标,不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聚焦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领域“1+3”改革,适时出台《温州市门诊共济改革实施细则》。按照相应职责权限,积极做好“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政策,及时清理修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与医保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着力解决医保政策分散、执法界限不清、经办规范不够的问题。
(二)聚焦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温委办发〔2021〕49号)和《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厅字〔2021〕25号)要求,开展风险评估,按规定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关专家和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项清单”制度,按要求实施动态管理。
(三)聚焦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法治监督水平。重视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和行政应诉司法监督,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医疗保障政策实施情况、基金运行情况、执法监督情况等,特别是要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报销政策、医保目录调整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聚集基金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水平。持续擦亮“温州医保基金信用监管”品牌,探索建立新业态新形势监管方式,多形式组织飞行检查、自查自纠、“双随机、一公开”等,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健全医保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医警“四联四网”做法,促进行刑衔接,着力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融法治监督于医保执法全过程,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遵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减少执法弹性。市医保局对下级医保部门开展不少于1次执法案卷评查,压实执法责任。建立医保部门行政执法案例库,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警示教育功能。
(五)聚焦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大力宣传与医保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医保行政和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的法治素养。推进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同时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针对医保领域群众的关切期盼,开展精准、到人、管用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教育贯穿医保执法的全过程,融入医保管理和服务的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