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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5- 10- 20 10: 2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2025/10/20 1.1w 阅读 258 点赞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8月28日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2019年11月14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二、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3月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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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