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温州市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2021/05/05 1.8w 阅读 516 点赞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组织开展“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通知》(温委办发〔2021〕18 号)文件要求,经市交通运输局前期排摸对接,现将市区26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温州市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汇总表.xls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