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5年“清三河”达标县(市、区)公示

2015/12/24 7.5k 阅读 127 点赞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浙江省治水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 “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经各地自查,市治水办审核,省治水办复核,我市洞头区、泰顺县、瓯海区3个县(区)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时。

  省治水办受理电话:0571-28059390,电子邮箱:848458224@qq.com;

  温州市治水办受理电话:0577-88225411,电子邮箱:wzszjczd@126.com;

  洞头区治水办受理电话: 0577-63473634,电子邮箱:dtxsxb@126.com;

  泰顺县治水办受理电话:0577-59282575,电子邮箱:363236096@qq.com;

  瓯海区治水办受理电话:0577-88529495,电子邮箱:962511697@qq.com。

温州市治水办

2015年1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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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