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展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作出的重要贡献,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统发〔2015〕7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温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报经市委领导同意,确定6名“浙江省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和诬告。
3、公示时间:共5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市工商联会员处,电话:88221742,地址:温州市仓后街30号商会大厦304室。
温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1日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立科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力军 浙江廊桥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允领 苍南灵溪振华参茸商行
徐 亮 温州市联友公共关系事务所所长
梅 忠 浙江假日休闲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志坚 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