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关于给刘文忠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2019/09/04 2.0w 阅读 25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刘文忠,男,汉族,1978年1月21日出生,浙江省文成县西坑畲族镇叶岸村人。

2019年5月22日7时许,牌照为闽DE6897的重型运石挂车从文成西坑镇驶往福建,途径322国道文成县大峃镇龙川段时,该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在驾驶员下车修理间隙,车辆失控出现滑坡。驾车路经现场的刘文忠发现失控挂车无人驾驶,冒着生命危险下车追赶,在失控车辆即将与迎面行驶的货运卡车相撞的危急时刻,迅速上车并最终控制住车辆,避免了一起重大事故的发生。

刘文忠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果敢英勇,体现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刘文忠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