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2019/08/19 2.6k 阅读 38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将义井等178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附件: 温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doc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