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建大美”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大建大美”行动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的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落实,完成重要区域城市规划调整和城市设计,扎实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大建大美”项目,确保按时高质完成。
二、强化协调推进
各牵头单位要抓好“大建大美”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对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各地要抓好项目在本辖区的落实工作,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
按照“统分结合、市区联动”的原则,完善市级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多层级协调督查机制,将“大建大美”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绩效考核,着力构建“大建大美”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温州市2017年“大建大美”行动工作任务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