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6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温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88号),通过综合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
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及先进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考核结果及先进名单
一、考核奖
优秀:平阳县、瑞安市、苍南县、永嘉县
良好:乐清市、洞头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泰顺县、文成县
二、先进单位
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先进个人
(一)市直单位
徐雄(市府办)、蔡一爽(市发改委)、林传旺(市经信委)、顾舒畅(市财政局)、罗美芳(市国土资源局)、郑智宓(市住建委)、陈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庄千艳、张微敏(市水利局)、林日春(市农办<农业局>)、张晓清(市审计局)、傅向晖(市环保局)、韩祖英(市统计局)、余建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县(市、区)
周林真、王博汉(鹿城区),王朝、王建忠(龙湾区),金理达、周翔(瓯海区),陈凯歌、庄建平(洞头区),董卫洪、林辉(乐清市),岑慎键、林祥武、黄世一(瑞安市),郑洪勇、徐志武、张青山(永嘉县),吴敏、郑方舟(文成县),邱君诺、郑帮山、苏骏(平阳县),严飞鹏、潘雨青(泰顺县),林鹏、龚裕院、林福春(苍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