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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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2014/11/19 1.5w 阅读 30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进入11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了多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和一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火灾起数呈明显上升趋势,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11月12日0时1分,瑞安市飞云街道少埠村上少路浙江华铭带业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11月12日6时32分,瑞安市仙降街道台头工业区八啦八啦鞋业、瑞琪鞋业等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11月18日20时05分,瑞安市塘下镇陈宅旺路101号民房(房东和承租人同住)发生较大亡人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频频发生的火灾事故,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而且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暴露出当前我市消防工作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抓落实力度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部署就是落实”,“检查就是达标”的现象,力度不够大,办法不够多,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存在死角盲区,“网格化管理”人员落实不到位,工作制度不完善,面对大量的农村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难以覆盖到位,面上的火灾隐患不能实时掌控。三是通天房、老旧民房量大面广,建筑本身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较为普遍,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面对火灾“不会防、不会救、不会逃”。五是基层基础薄弱,瑞安仙降“11.12”火灾现场周边,市政消火栓严重缺失,天然水源内存在大量淤泥,未设置取水码头,导致消防车无法取水灭火。今冬明春期间,人流物流急剧增加,用火用电用气量加大,致灾因素增多,消防安全压力不断加大。为此,市政府要求:

  一、加强重点防控

  (一)加强居住出租房整治。按照《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地居住出租房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制度、任务。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未达到10项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而擅自出租的,一律予以查封、不得出租;居住出租房存在违法违章搭建的,一律予以拆除;通天房式居住出租房木楼梯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查封,不得出租;居住出租房房东拒不整改火灾隐患、行为过激的,一律予以拘留;居住出租房存在生产经营合用现象,未采取物理分隔等防火措施的,一律予以关停。
  (二)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对我市行业特点突出的制鞋、制衣、制革、眼镜、打火机等劳动密集企业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企业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的,要一律予以拆除;100人以上生产规模的企业要配备机动手抬消防泵;企业自身及周边不具备消防水源、消防车无法通行,难以满足灭火救援基本要求的,要予以查封、关停。

  (三)重点区域体系建设要务求实效。以49处重大火灾区域为重点,推进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领导体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各地要成立实体化运作的办公室,确保体系建设工作抓出实效,实现综合防控的目的。

  二、夯实基层基础

  要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真正把“五位一体”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建起来,落实人员、经费保障,使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确保本地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消防安全网格员全部实体运作到位,建立隐患排查网络。要把工作任务分片包干、量化到每一名基层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网格员的身上,实行定网定人定责,落实“实名制”检查制度,坚持谁包干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基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县、镇两级要定期通报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各地要加快推进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制定市政消火栓维护整改计划,天然水源要设置消防取水码头,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三、实行覆盖宣传

  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氛围。结合“进村达户、进店踏铺、进厂入企”宣传工作,组织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基层消防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出租房、城郊结合部、老旧社区等重点区域,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鳏寡孤居、留守儿童等社会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安全宣传,全面宣讲“一畅一懂两会”消防安全常识。切实加强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电子屏、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逃生技能。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组织地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曝光,督促整改。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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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