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停止执行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2004/01/23 1.3w 阅读 24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府基金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1月15日起停止执行温政〔1995〕21号、温政发〔1995〕98号、温政发〔1994〕129号、温政办〔1984〕212号文件,取消岸线占用费、卫生发展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城建档案保管和业务咨询费等收费项目,请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