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19〕28号)文件及市政务服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务服务局于2019年10月份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2018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务服务局(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名义制发、仍在执行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部。
本次清理,主要审查文件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与上位法和国家重要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
2.超越部门权限,规定属上级事权的事项或者超越法定权限擅自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
3.已被其他文件废止或所依据的上位法已被废止的;
4.与《政府投资条例》、与现行开放政策及公平竞争政策等不符的;
5.其他根据市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需清理的情况。
二、适用《文件》的对象
本文主送机关为各有关单位,局(中心)各处室,效力及于文件所列目录内所有规范性文件适用对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文包括正文及1个附件,对《关于建立“人才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等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全文废止失效。
四、《文件》的执行时间
《文件》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