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MB1685697R/2022-00098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医保局、城区分局,经开区社保分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 号)等文件规定,在各处室(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经研究,编制《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