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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2026/04/08 3.1k 阅读 343 点赞

为了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省、市职称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制定《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试行)》),现将《指导标准(试行)》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市工业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紧迫,工信领域工程师职称申报量逐年增长。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借鉴高级工程师专业职称改革评价条件,我们于2026年4月制定《指导标准(试行)》,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及各社会化评价单位提供指导标准。

二、主要内容

《指导标准(试行)》共四章13条和1个附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共3条内容,明确了《指导标准(试行)》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和结果应用。

(二)第二章申报条件。共3条内容,包含思想道德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其他条件,明确了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外,同时应在学历资历、单位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条件。

(三)第三章评审条件。共2条内容,包含专业理论水平与能力和专业工作业绩,其中在专业理论水平与能力上应具备理论知识、实践、评估鉴定和指导等4方面能力;在专业工作业绩上应具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水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成果两方面条件。

(四)第四章附则。共5条内容,明确了各社会化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本《指导标准(试行)》制定相关专业评价条件;明确了涉及的工作业绩、专业学术成果等均应为任现职后或近5年取得;明确了取消评审资格的几类情况;明确了评价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明确了《指导标准(试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五)附件部分。为《温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指导标准》,就量化评价指标方面作出详细说明。

三、政策解读部门

本《指导标准(试行)》由市经信局和市人社局负责解读。政策解读联系人:张金火,联系号码:0577-8896808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