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决算“三色预警”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制定出台《2026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温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约处理工作规程》,规范定点机构发展。
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四个切口,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严肃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存量、遏增量”。
高质量完成全市150家定点医药机构综合巡查、50家市级专项检查和200家县级专项检查任务。
推进国家智能监管试点,统筹事前、事中、事后“三道智能防线”建设,争取实现定点医药机构事前提醒接入率达70%、事中审核疑点阳性率达40%以上。
二开展“保障制度集成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实现全市2026年底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800.15万。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做好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提升0-6岁参保儿童门诊待遇水平等省市民生实事项目。
按节点完成2025年度DRG清算拨付、编制2026年度DRG总额预算,迭代升级DRG付费实施细则、床日结算办法等,支持新药耗新技术临床使用和疑难重症救治。
扎实推动超声检查、综合诊查等近20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平稳落地,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持续推进建立全省可单独收费耗材目录试点工作,探索构建一套从目录建立、准入退出到动态调整的完整机制。
做好中药饮片价格磋商工作,确保价格在合理区间有序波动、总体平稳。
抓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加强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确保群众按时享受医保药品目录待遇。
四开展“数据赋能攻坚年”行动推进医保数据安全实验室建设。加快速成“医保两定机构端数据安全前置治理”“医保专网安全强化”重点项目,争取1-2个全国智慧医保赛事项目落地转化。完善医保执法操作流程,细化自由裁量基准,统一全市行政处罚尺度。建立全市法制审核人才库,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交流,提升干部执法业务能力。
落实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前置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双100%”。
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强化经办流程宣传指导,推进医保领域信访量、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趋势。
实施信访积案清理,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台账,对“骨头案”实行领导包案,确保年底前历史积案动态清零。
建好用好管好所属新媒体、网络平台、医保服务站点等各类阵地,确保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六开展“惠民服务优化年”行动深化“温医宝AI助手”应用,探索开发“诊疗导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