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拟表彰2021年度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

2022/01/05 2.6k 阅读 267 点赞

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表彰2021年度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6日至1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地址:鹿城区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704室。

联系电话:88963659、88963653。

附件:

1、先进集体名单.pdf

2、先进个人名单.pdf



市“两个健康”创建办

2022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