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度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初选组织公示

2021/11/30 9.0k 阅读 347 点赞

根据《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并经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组织为2021年度温州市市长质量奖初选组织,确定温州长江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凯迪仕实业有限公司、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组织为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组织。现将初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凡对2021年度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初选组织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1年12月8日24:00前用真实姓名及单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电话向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鹿城区市府路496号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911办公室,联系人:韩冬新,邮编:325000,联系电话:88907828,邮箱:702295344@qq.com)。


温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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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